深圳高层次人才,怎么定义的呢

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及其认定标准(01年)一、杰出人才认定标准(一)诺贝尔奖获得者(物理、化学、生理或医学、经济学奖)。(二)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。(三)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。(四)美国、日本、德国、法国、英国、意大利、加拿大、瑞典、丹麦、挪威、芬兰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奥地利、荷兰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韩国、西班牙、印度、乌克兰、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(一般为member或fellow,统一翻译为“院士”,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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